• 主页 > 办公软件
  • 广西一小学教师以教写作业为由猥亵女童 获刑十年

      广西防城港市一乡镇小学教师苏某利用上课和辅导学生做功课时,当众猥亵6名女童。近日,其因猥亵儿童罪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
      据介绍,苏某2002年被防城港市一乡镇小学聘为编外教师,2014年起担任小学四年级班主任,同时担任一年级数学教师。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,苏某利用为一年级学生上课的机会,多次在课堂上以教写作业为由猥亵女童。

      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苏某作为教师,在教室多次猥亵多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,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,且实施猥亵行为的过程有其他多人在场,应当认定为在公共场合“当众”猥亵儿童,主观恶性较深,犯罪性质恶劣,社会危害性较大,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且被告人苏某身为小学教师,属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,应当从重处罚。

      2015年10月28日,一审法院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年。苏某不服,上诉称其是无意碰到学生,其供述不属实,一审量刑太重。

      二审期间,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,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苏某在教室、办公室内多次猥亵多名儿童的事实清楚,所采纳的证据亦经一审法院庭审举证、质证,并经本院审查核实,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锁链。二审审理期间,上诉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。侦查机关在对其进行讯问时做有同步录音录像,排除刑讯逼供,讯问笔录合法可采信。苏某的犯罪事实有多名被害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予以证实,并非其所称的“无意碰到”。

      最终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(记者熊红明赵刚徐海涛)

    责任编辑:

    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88888888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5463889.com/bangongruanjian/884.html

    加载中~

    相关推荐

    加载中~